杨幂网络纠纷案胜诉,却被法院驳回一些请求,网友:一个也别想跑

火爆全娱 2021-04-07 22:30:38

很多人都觉得明星作为公众人物,他们的工作内容就包含了没自由、可以随意供他人猜测造谣,稍微有人进行反驳,便将言论自由高高挂起,无辜至极。

近年来,随着法律意识的加强,明星对于自身名誉权也不再是放任他人污蔑,而网友们同样也意识到了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,再加上频繁有明星因网络暴力而轻生的也数不胜数。

如雪梨那句“请你们多爱我一点”,成为了大家心里的痛,所以多个平台也逐渐加强了对明星诽谤的举报。

4月7日,又一则明星网络侵权案获得了胜诉,作为85花之首的杨幂,自出道以来就备受争议,关于她的演技、身材、和男明星的恋情等等,都是大家茶余饭后的话题。

而这些话题对杨幂而言,却是不可磨灭的伤害,在网络侵权案的判决书中,法院对被告人张某进行了微博道歉置顶15天的处罚,并向杨幂赔偿8.7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。

据悉,该网络纠纷案受到了非常多网友的关注,在2019年时,网络上就曾有过传言,称该网络纠纷案已经落下帷幕了,法院判定杨幂胜诉,不过这段谣言很快就被法院澄清了,称他们还没有对此案进行宣判,在网络上流传的判决书并非出自于他们之手。

而这次的判决书是出自于企查查与天眼查的网址,在准确性上,还是相当可靠的。

对此杨幂的粉丝也在社交平台下留言庆祝,“这只是冰山一角,还有更多地造谣者还没被揪出来”、“支持杨幂维权,那些人一个也别想跑”、“以后在网络上发言,还是要谨慎些”、“支持杨幂维权,恶意诋毁就应该受到惩罚”等等的言论,并再次强调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言论。

不过这次杨幂名誉权纠纷案虽然是胜诉了,然而在判决书上,法院也驳回了杨幂的一些诉求。

关于名誉权的判定,其实很简单,如被告人张某经常以“代言灾星”、“整容脸”、“买水军”等等侮辱性词语来诋毁杨幂,甚至对杨幂的为人,也进行批判性的谩骂。所以杨幂的胜诉,只是时间上的早晚。

杨幂的一些起诉案件来看,大多数是名誉纠纷案,而该类案件,杨幂一般情况下也是胜诉的。

如早年在李小璐“做头发”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,很多网友也对李小璐的为人进行了污秽不堪地谩骂,甚至在李小璐开直播的时候,留言全是不堪入目的词汇,认为她做出这样的事,就不该出现在公众面前。

然而就是这样公众认为正常的吐槽,随着李小璐名誉纠纷案胜诉消息传来时,网友们这才恍然大悟,原来名誉权和做了什么无关,而是你不能用侮辱性的词语去形容他人。

所以,关于网络造谣不需要成本此事来说,只能说拥有两面性,其一是可以对被告人是否有侮辱当事人进行审理,得到你应有的公正,而对于事件本身而言,则不会去澄清该造谣言论是否真假。

所以杨幂只能说是明面上的胜诉,而网络法律完善的道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对此你有什么看法,欢迎评论区里留言。

1 评论: 3 阅读:68
评论列表
  • 2021-04-08 01:05

    后面郑爽也来一下,水军能消失好多[笑着哭]

    于℡无声处 回复: 风雨无阻
    后面郑爽如果不混娱乐圈了,花销没那么大,这就是个取款机啊[笑着哭]需要用钱了去打几场官司就行了[笑着哭][笑着哭]
    风雨无阻 回复:
    短短不到半年的水军以及侮辱性评论可以养活郑爽一家好几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