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居一年,再次起诉离婚,法院可否判离?

羊城派 2021-03-24 13:29:11

文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通讯员 刘娅 吴彤彤

一个游手好闲的丈夫,一段难以维系的婚姻,两人分居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,这次能离婚吗?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公布了一宗案例——

悠悠与小海(均为化名)于2016年通过婚恋网站结识,婚前小海对悠悠百般呵护、表现勤快,悠悠觉得找到了真爱,双方遂于2017年9月29日登记结婚。

但结婚没多久,双方就发生了矛盾。悠悠觉得小海不仅不主动承担家庭责任,还在外负债累累。双方因此争吵不断,夫妻感情出现裂痕。

悠悠无法忍受,曾于2019年9月23日向法院起诉离婚,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,作出了不准予离婚的判决。

悠悠其后也曾想与小海重修于好,但无奈小海的行为没有改观,双方感情也没有好转,后夫妻双方分居生活超过一年。

一年后,悠悠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。这一次,法院会支持她的请求吗?

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首先,虽然双方结婚行为发生民法典施行前,但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》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,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施行后的,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,适用民法典的规定;第二十二条规定,民法典施行前,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。因此,本案适用民法典的规定。

其次,悠悠和小海在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,又分居满一年以上,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。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”之规定,判决准予悠悠与小海离婚。

法官表示,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,要证明具备法定离婚理由,对于原告方来说并不容易。根据民法典新规,夫妻双方分居一年,再次起诉离婚可以得到支持。(更多新闻资讯,请关注羊城派 pai.ycwb.com)

来源 | 羊城晚报•羊城派

题图 | 视觉中国

责编 | 郭思琦

审签|梁泽铭

实习生|谭春苗

0 评论: 0 阅读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