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一57岁老师相亲48岁气质大姐,心花怒放,老师:咱俩试婚成不

小平平时尚 2022-03-30 13:45:20

孟子云:“食色性也,君子好色而不淫”,这句话很多人都会想歪,实际上孟子的意思是喜欢美好的东西,是人的天性,但君子在追求美好的东西时,会适度适量,不会没有节制。所谓的“色”,泛指美好的食物,而“淫”则是没有节制。

可惜这句话再后来被人们曲解,成为标榜男人本性好色的名言。其实男人好色并没有什么问题,关键还是能不能及时控制住自己的欲望。上到50多岁的大叔,下到十多岁的少年,其实都有欲望,重点在于能够用理智战胜欲望。

吉林的宋大叔对自己的欲望就有明确的了解,57岁的他已经通过电视红娘相亲9次,却没有一个是符合他条件的。都说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,按理来说宋大叔在这么多次的相亲经历中,应该已经明白了自己的条件,也应该能够提出合适的要求。

可宋大叔却始终坚持,一定要找一个有编制的,身高比他高,年龄比他小七八岁,长相还要漂亮的。说起来宋大叔的经济条件确实不差,本身是中学的英语老师,这么多年的工作经验让他一个月的月薪有5200元,每年还有奖金和福利,自己家也有一套小房子。

离异了27年的宋大叔,无儿无女父母也去世了,可以说是无牵无挂。难怪他如此急着想要找一个人陪在身边。在之前几次的相亲中,宋大叔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女嘉宾,但对她们都不满意,因此宋大叔还给节目组施激将法,说节目组就找不到条件好女嘉宾。

无奈之下,节目组只能放出杀手锏,给宋大叔找了一个48岁的气质大姐。两人一见面,宋大叔就被对方吸引得走不动路,没办法宋大姐的长相气质确实在线。贾大姐身高一米七,留着一头中长发,穿着小西装和黑衬衫,一股商业女强人的气质。

从外貌上来看,的确是很符合宋大叔的要求,但其他方面却不太适合。贾大姐既没有工作,还有一个19岁的女儿正在读大学,每个月都要花一笔钱。因此贾大姐在聊天时和宋大叔提出了自己的要求,宋大叔不仅要上交每个月的工资,还要给女儿一千多的生活费。

听到这宋大叔心里大概是明白了,这个漂亮大姐压根就不是为了和自己过日子的,只是想给女儿找一个提款机。可宋大叔也不甘心,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这么有气质的相亲对象,他说什么也不愿意错过,于是宋大叔提出试婚的要求。

“不妨试婚一下试试?就是一起生活,合适了其他一切好商量。”宋大叔不傻,但贾大姐更聪明,她明白宋大叔的想法,因此直接拒绝了宋大叔的试婚请求,并表示自己不试婚,至此两人不欢而散。

那么“试婚”到底是什么,为什么贾大姐一听到宋大叔说要试婚,就当即拒绝?其实试婚就是在未正式结婚前试行共同生活的婚姻形式,通常会通过这样的形式增加双方的生活习性了解,以便婚后更好地生活。

在我国某些少数民族中,还留有试婚的习俗,而国外一些年轻男女也会进行试婚,在婚前同居一段时间,看双方是否合得来,如果合得来就顺利结婚,如果合不来就直接分手,免得以后结婚了再离婚。

但值得一提的是,“试婚”和“结婚”不同,结婚受到法律的保护,而试婚并不受法律保护,因此这种松散的婚姻形式往往更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堪承受之痛。在“试婚”期间,男女之间的法律关系非常特殊。

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,因此男女双方都不构成夫妻关系。没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,男女与对方亲属之间也不产生姻亲关系。即使举办婚礼,没有领取结婚证的,法律上也不承认他们存在夫妻关系。

既然不属于夫妻关系,财产自认也要分你我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但“试婚”期间,对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,遵照约定。没有约定的,谁取得的财产归谁,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,这一点与夫妻关系截然不同。

最后就是试婚期间生下来的子女,属于非婚子女。但父母双方同样要尽到自己的责任与义务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,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,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。

综上所述,“试婚”有风险,一定要谨慎,因为稍有不慎就会因为财产和子女的分配发生矛盾和纠纷,甚至要闹上法庭。或许正是看清楚了这一点,贾大姐才会在宋大叔提出要试婚时直接拒绝。

其实两人都不是傻子,也都各有所需。宋大叔想要一个人陪伴自己度过晚年,而贾大姐希望给自己和女儿找一个经济支柱。但两人的目的性都太强,以至于不能坦诚相对,最后必然会以失败告终。

人生短短几十年,如果能够遇到一个喜欢的人殊为不易,所以在遇到那个她(他)后千万不要放弃,不然换来的可能是一辈子都后悔莫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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