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子停车场捉奸,当丈夫的面强行脱掉小三的内裤并拍下视频,遭起诉后被判无罪

易自成说美食 2019-12-28 16:09:37

“想要生活过得去,头上总得带点绿”,近年这句话成了人们挂在嘴边的口头禅。可这点绿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忍不了。妻子带6名亲属脱小三内裤,还拍下视频,结果因涉嫌侮辱罪被对方起诉到法院。11月25日,一审法院考虑具体案情和“第三者”的过错程度,认为被告人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,判定妻子等3人无罪。12月26日,一审败诉的“第三者”认为名誉、人格尊严受到严重侮辱,已经另请律师上诉到中院。

妻子带6名亲属在地下停车场堵住与丈夫有不当关系的小三,并与两名亲友冲上去对小三进行殴打,强行脱掉小三的内裤。还录下了视频,而参与捉奸的四名男性亲友负责控制女子的丈夫。妻子还要小三转账3万元给她。整个过程持续了近三个小时,但并没有人群围观。

事后,这个小三提起了刑事自诉。“认为女子等3人在停车场使用暴力强行脱掉她的裤子,并录制视频进行传播,给她的生活、工作、名誉、尊严造成了负面影响,给她的心灵造成无法愈合的伤痛,请求法院以侮辱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。随后女子三人辩称,小三与丈夫有奸情,是导致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。女子要小三转款的3万元,是丈夫给小三的,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,本来就应该退给女子。
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三人为泄愤报复,在停车场采用暴力手段脱掉自诉人的衣裤并对其进行殴打,时间持续近三个小时,其中自诉人被脱掉内裤时间有十几分钟,自诉人控告被告人构成侮辱罪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。

但自诉人明知男子已经结婚,仍然与其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,破坏他人家庭,对本案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,且案发地虽然在地下停车场,但时间在晚上11点左右,也没有群众围观。综合考虑本案情节及自诉人过错程度,法院认为被告人行为尚达不到情节严重的程度,综上所述,判定三人无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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