压岁钱到底属于谁?

法顾百家 2020-03-04 17:03:31

案例回顾

2014 年6 月,小崔的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,小崔随父亲崔某生活。2015年3月至 2016 年4月期间,崔某分三次将小崔的 3000 元压岁钱存入银行。2016年 12 月,小崔搬至母亲李某处生活至今,李某于同月申请变更小崔的抚养权,2019年6 月法院判决变更小崔由母亲李某抚养。

之前,崔某未经小崔同意,擅自将小崔存入银行的压岁钱及利息 3045 元取出。小崔认为,崔某私自提取其压岁钱拒不返还的行为,侵犯其合法权益,故诉至法院请求返还存款本金及利息。被告崔某辩称,原告的压岁钱是其作为监护人存入银行的,是在被告的亲友圈当中产生,与原告母亲并无关系,且其曾与原告约定,待原告成年后返还存款本金及利息。

原告母亲利用原告不懂分辨是非黑白,试图教唆原告索回压岁钱。法院认为,原告小崔名下的银行存款虽是被告崔某为其存入,但小崔对该存款仍享有所有权,崔某无权擅自处分小崔名下的存款。崔某将小崔名下的存款取出,侵犯了小崔的权利,小崔主张崔某返还存款及利息的请求合理合法,法院予以支持。故判决被告崔某返还小崔本金及利息共计 3045 元。

法顾百家说

法顾百家指出,孩子的压岁钱属于孩子获得的"赠与",获赠的财产当然应该属于孩子所有,不能视为家长的财产。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。一般来讲,赠与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,一经交付即不得反悔。给孩子压岁钱完全符合赠与的条件:赠与人是父母或亲友,孩子是受赠人,赠与人给压岁钱都是自愿且无偿的,而孩子作为受赠人也是愿意接受的。压岁钱并不是家长间的财产交换,因为在家长互相给对方孩子压岁钱的过程中,家长之间并没有进行直接的对话或财产交换,这是两个并行的赠与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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