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年的时光,即便是陌生人在一起生活,也能培养出感情,何况是在郭振不知情时,把对方当作父母的人呢!
日前(19日),电影《失孤》原型人物郭刚堂的儿子郭振大婚,现场热闹非凡,并进行了全网直播,让所有人都跟着沾沾喜气。
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为那些没有找到孩子的父母做宣传,所以在婚礼现场的看台上布满了各种寻亲照片。
除了网友们在关注之外,也有明星对这场婚礼相当重视,像刘德华委派香港导演送去了祝福,主持人鲁豫则送去了一对“小金人”。
但这都不足以让人觉得意外,因为最令人惊叹的是郭振的养父也出现在了婚礼现场!
据知情人士透露,在郭振去接亲的时候,身旁就站着他的养父,他的胸前并没有像郭刚堂那样戴着“父亲”胸花,而是写着“迎宾”二字,可能是出于这样的原因,养父看起来满脸的不开心!
想来在他的理念中,他跟郭刚堂都是“父亲”,且他在抚养郭振的过程中更加用力,为什么自己就不能戴着“父亲”的胸花呢?
答案大家都很清楚,养父没进去就很不错了,还能出席郭振的婚礼,这已经是给他最大的体面了!
当然了,我们也不能抹除他对郭振的好!
从网络上的资料来看,有养父的邻居透露,小时候养父一直把郭振当亲儿子看待,村里很少有人订奶,但郭振却有这样的待遇,且供他上大学,一路走来也付出了不少!
所以在郭刚堂找到郭振之后,他并没有埋怨养父,还写了谅解书,甚至没有跟郭刚堂一起回“家”生活,而是继续留在养父的身边,坚持着自己的教师工作,只有在寒暑假时,才会回到郭刚堂的身边。
但父亲总归只能有一个,所以在婚礼上郭刚堂才是真正的“父亲”,而养父只能靠边站。
不得不说,人的感情是丰富且复杂的,如果让郭振离开生活了24年的“家”,他大概率会感到不自在,两边都是“家”的选择,或许才是最正确的!
对此,大家怎么看呢?欢迎留言讨论!
迎宾卖家!
那是杜小华吧,也是寻找孩子的
没有买家就没有生父母这么多年的伤害
在等着我节目中,陈局多次普法:刑法修正后买孩子一定要追究,之前收买的如果没有虐待行为,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,可以从轻处罚。这个应该属于这种情况,但是肯定不能跟郭刚堂一样的身份。
现在造谣的成本这么低了吗?
如果没有买家,那孩子可能会死
评论区没文化,真可怕!男方家的人挂迎宾就对了!
你怎么知道人家不开心,你是什么东西。什么用心
没给你送进去就不错了,挑三拣四
没送进监狱就知足吧!
应该写戝
如果养父之前看到了郭刚堂在全国找儿子,自己还瞒着,就是罪该万死
我觉得买家也得区分,比如说先想买孩子,找人贩子买,这个该判。要是听说有人贩子卖小孩,把小孩买回去养了,我觉得这个可以适当轻判,可能买回去养是救了小孩一命。
没有买卖 没有伤害
父子俩真的是像啊!太像了!
应该买卖同罪,这会儿没在里面就已经很宽容了
买家而已,没挨揍就不错了[流鼻涕]
什么养父母就是买家而已。
这场合要是他敢来!那些寻亲家长就有人揍他!
应该贴个贵宾更为妥当
这个不能这么说,他不买的话还有别人买,但对待孩子的态度可能就不一样了。事情要一分为二的讲。养父是善意的买来收养的。婚礼上应该给与起码的尊重。
有养育之恩,但是也是买家,罪魁祸首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