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一段“中年男子在音乐节现场与年轻女子亲吻”的视频引发关注。
视频中,一名中年男子右手搂着一名长相甜美,长发披肩的女子,俩人举止亲密,不顾周围群众异样的眼光,当众接吻。很快,爆料消息就吸引了网友们的关注,大家纷纷猜测该男子的身份,并对照片中两人的年龄差表示诧异,更有一些网友对男子的职业进行了攻击。
视频截图
视频截图
有网友通过搜狗人脸匹配功能,识别出这名男子身份疑为“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冯院长”。并将两者图片进行比对加以传播。
网传对比图
【#校方回应学院领导与妙龄女举止亲密#】
24日晚,该学院校方回应称:已跟冯某本人核实,冯某予以否认,图片并非他本人,并已向派出所报案。
当事人回应,“我可以用我的人格保证,这不是我的事情,那两张图片(视频截图)里的人不是我。网上的那两张照片不知是网友用什么搜索软件搜索到的,因为我们的相貌相似,就将我的图片发在网上。”“已报案求清白,追究恶搞者的责任,还我名誉的清白。”
【#搜狗回应亲密照男子被人脸搜索匹配#:需内部沟通后再回应】
针对这款人脸搜索产品的原理、精确度、主要用途等相关问题,9月25日上午,搜狗方面表示需要经过内部沟通再作出回应。
搜狗回应
【这件事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?】
诉宝小编认为,#未获同意拍摄传播他人亲密照或致侵权#拍摄网友以及传播网友在没有获得图片中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,或构成对权利人肖像权的非法侵犯。搜狗或者网友如果非法抓取、非法提供肖像等公民信息,情节严重,有可能构成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犯罪。
对于肖像权的法律保护,在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民法典》中进行了突破性的立法规定,尤其需要注意的是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再次规定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由此看来,被视为“制作”的摄影、摄像、雕塑、绘画等方式进行肖像制作应当首先获得肖像权人的同意,否则就可能构成侵权。这事儿如果确实是搞错了,往严重了说侮辱罪、诽谤罪、寻衅滋事罪之类的刑事罪名也是有可能构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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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这个渣渣
要是没结婚,这个就是正常交往啊。结婚了,那事儿可就大了
只要想查呗,还怕查不清吗
耳朵是不会变的
为什么不女的马赛克
院长秃了50000根,图片的人只秃了49999根,应该不是一个人!
恶心,那闺女也是,如何做到的[汗]
原来长得丑也容易被盯上
我看就是一个人啊[呲牙笑][呲牙笑][呲牙笑]
其实仔细看两个不是同一人
大家帮他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孪生兄弟。
3个飘风被开除的研究生真冤枉啊[笑着哭][笑着哭][笑着哭]
应该很多人有脸盲症,细节一看就知道不是同一个人。[横脸笑]
拉近了还是可以判断出来不是一个人,明显的啃食的那位要年轻,皮肤可以判断出来
女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
卧槽,人生赢家[点赞]
看着像女学生被潜了,这妹子老爸要是看见,真要气死。
女的确实漂亮
竟然用搜狗软件搜人!
查一查手机行程呗,公布一下,如果问心无愧。如果不敢公布,那就算了
大家来找茬。。。。
终究还是败给了现实,哎
长得像也就罢了,关键是这秃头都秃的一模一样[得瑟]
好羡慕哦
到底是不是他啊?
鬓角和耳朵感觉有点出入,整个头和面部相似度98%,不能因为舆论冤枉别人
这秃头,我好羡慕啊
好白菜都被猪拱了!美女!都那样了你还能下得去嘴???不油腻吗?
还真不是,耳朵不一样。
小姐姐长得不错,可惜了
还没我帅!
[得瑟]各位看看前面那个,是不是一个医生的杰作?[笑着哭]说不定是双哦
有钱人的快乐就那么简单,说白了就是眼红了白菜被拱了
是又怎么样,瞎操心
存在即是合理
这两人年纪应该有差距
不能说就是他,顶多是一模一样[呲牙笑]
隔夜饭吐出来了
说是是侮辱自己,说不是是侮辱你们
到底是不是呢
倒打一耙,把水搅浑。[得瑟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