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车上惨遭强奸,男子突然猝死,家人向其索赔25万,法院怎么判!

讲义 2023-03-22 20:24:26

一切都有因果关系,一切都有轮回,恶做多了必然会得到报应

一女子乘坐领导的车出差,路上惨遭领导的强奸,完事后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男子突然大喊一声“爽”而猝死,男子的家人居然将女子告上了法庭,还要求她赔偿25万,那法院到底会怎么判呢?

案例回顾

杨冬梅(化名)出生在河南的一个小镇,从小就长得漂亮,大学毕业以后就找了一份比较不错的工作,因为工作能力表现突出,很快晋升了业务部的经理助理,父母都引以为傲,经常在邻居朋友面前炫耀。

八月十号这一天领导王阳(化名)通知杨冬梅临时要出差三天,杨冬梅收到通知以后,赶忙回家收拾了一下行李。业务部随时都可能会出差,杨冬梅也习以为常了。

王阳今年38岁,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和一个善良懂事的女儿,一家人也是温馨幸福。

自从杨冬梅来了公司成了他的助理以后那,王阳对杨冬梅一直蠢蠢欲动,总是利用工作的幌子约杨冬梅吃饭、喝茶,每次杨冬梅都想拒绝,可王阳是自己得上司,杨冬梅也是没有一点办法。

杨冬梅年轻活力,长的还特别漂亮,又特别的努力,不想走任何捷径,只想踏踏实实的凭自己的能力搞业绩。也可能就是杨冬梅的这股努力拼搏的劲头,吸引了王洋。

这次出差来谈项目,两个人配合得也特别吧,把起来以后得项目给拿下了,两个人也特别得开心。晚上两个人吃了饭就准备连夜开车回公司。

于是两个人回酒店各自收拾了一下行李就出发了。车开到一片小树林的时候,王洋来了一个急刹车,一下给睡着的杨冬梅惊醒了,王洋这个时候突然开口提出了一个很过分的要求,杨冬梅想都没想直接拒绝了。

杨冬梅这个时候还提醒王阳,你有老婆孩子,我也只想努力干好自己的工作,没有任何的其余的想法。

王洋拿项目业绩诱惑杨冬梅,还说可以离婚和杨冬梅结婚,无论王洋怎么试图说服杨冬梅,杨冬梅都不为所动。杨冬梅的态度直接惹怒了王洋。

王洋随手锁上车门想强行侵犯杨冬梅,杨冬梅扇了王洋一个耳光,对王洋又打又踹,但都无济于事。

王洋抓着杨冬梅的头发使劲的往车门上撞,杨冬梅一个弱女子,怎么可能是眼前这个人高马大男人的对手,最后还是被王洋给强行侵犯了。

完事以后,杨冬梅还在伤心的痛哭,这个时候王洋大喊一声“爽”直接倒在了杨冬梅得身上,口吐白沫,脸色发紫,杨冬梅哪见过这场面,吓的嚎啕大哭。

等杨冬梅反应过来,迅速拨打了120和110。等120赶到以后第一时间给王洋进行了抢救,最后王洋还是没有了呼吸。

最后法医给的鉴定结果是,王洋是过度亢奋导致性交猝死。

在医学上,精神过于亢奋或过于紧张时,容易发生性交猝死,特别是发生犯罪行为的时候,因为神经紧绷,情绪激动,更容易导致意外发生。

王洋的家人接受不了不了这个事实,跑到杨冬梅的家大吵大闹,骂杨冬梅是“狐狸精”,说杨冬梅勾引了王洋,故意谋害了王洋,不是王洋强奸你杨冬梅。还起诉杨冬梅民事赔偿25万。

二、那么杨冬梅到底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呢?需要民事赔偿吗?

王洋是业务部经理带着自己的下属出差,原本也是很正常的事情,可回公司的途中,王洋对杨冬梅有了非分之想,在没有经过杨冬梅的同意,使用暴力、殴打得手段,强行个其发生了关系。整个过程杨冬梅并没有撒谎,有行车记录仪语音和杨冬梅身上多处伤为证。王洋的强奸罪名是成立的。

强奸罪,是指施虐者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,违背被害人的意愿,采用暴力、威胁、殴打伤害或其他手段,强迫被害人发生关系从而构成的犯罪。

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
事情发生的时候,杨冬梅并没有做出伤害王洋的举动,即使写期间杨冬梅在反抗的时候杀了王洋也是为了自保,也是不违法的。所以说王洋是自食恶果,报应。

如果王洋没有死,他需要承担刑事责任,可是如今他死了,也就没有办法追究他的责任了。但是王洋家属如果有一点理智,根本不应该去杨冬梅的家里闹,更不该找杨冬梅去索赔,反而杨冬梅可以申请王洋的家属赔偿精神损失费。

所以最终法院驳回了王洋家属的诉求,宣告杨冬梅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!

发生这个事情给杨冬梅的心里带来很大的创伤,杨冬梅不敢在面对外界,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活。已有专业的心理医生给杨冬梅进行辅导

三、写在最后

有些人披着人皮,不一定做人事!失去家人的痛苦可以理解,即使不能接受,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,不是所有的事情谁死谁就有理,法律是公平公正的。

多行不义必自毙,王洋就是活该,你们说呢?

案例声明:此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,为了保护隐私,文中名字皆是化名,请勿对号入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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